杭州市“人才引进”落户政策共有学历类、职称类、技能类三种,这也是城区目前为止除投靠外唯一全年受理的落户政策。
在我们学历不足或年龄超出“学历类人才引进落户”限制的情况下,职称落户是最容易达到的条件。
我们今天就给大家讲述下,通过“职称”办理人才引进落户,需要哪些条件与材料。
一、落户条件:
1.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(45周岁以下,不含45周岁)资格者,在杭落实工作单位,满足由工作单位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(不含补缴)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。
2.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副高50周岁以下,不含50周岁,正高55周岁以下,不含55周岁)资格者,在杭落实工作单位,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(1个月以上已缴状态)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。
随迁条件: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,可随迁未成年子女,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,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。
二、所需材料:
1.毕业证书(最高学历)原件及复印件;
2.专业技术职称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;
3.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;
4.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(原件及复印件);
5.一年及以上(不含补缴)的个人参保证明;副高及以上职称申请落户需提供有已缴状态的参保证明;
6.挂靠落户证明:
落户人才中心的,由人才中心出具;
落户单位集体户的,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;
落户亲友家的,提供产权人身份证、房产证、户口簿、户主同意落户证明;
落户本人房产的,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;
7.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《劳动合同》(原件及复印件);
8.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;
9. 随迁配偶,未成年子女的,提供结婚证(原件及复印件),出生医学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或独生子女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三、落户流程
1、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,或向派出所(行政分中心户籍)提出申请,提交相关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;
2、审核通过后,省外迁入的核发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迁移人员需持身份证及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回原户籍地派出所换领《迁移证》,再持《迁移证》到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。省内迁入的无需再回原户籍地办理,收到户籍窗口短信或电话通知后,方可本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本及身份证。